2024年5月8日下午14:00开始拍卖一批水湿受损的热敏原纸卷约525吨
来源:鑫安拍卖 发布时间:2024-05-01 13:30
受委托,本公司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拍卖标的:
一、一批水湿受损的热敏原纸卷约525吨(实际数量按现场交付数量为准);
二、拍卖时间:2024年5月 8 日下午14:00 开始拍卖;
三、拍卖地点:鑫安拍卖平台,网址:http://www.xinanlc.com
四、拍卖标的踏勘时间:2024年 5 月 1 日 至2024年5 月 8 日
五、标的踏勘地点:广东省湛江市(详情咨询客服);
六、参拍保证金600000元整(大写:陆拾万元整);
七、本次拍卖佣金按总价的1.5%收取,由中标人承担;
八、中标人拍卖后悔标、返价等违反拍卖的情形,将扣除全部保证金
并划至委托方以赔偿委托方因此遭受的损失;
九、竞买登记手续:
1、 参拍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(盖章)
2 、参拍保证金打款凭证
3 、参拍代理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(盖章)
4、流向承诺书(盖章)
5 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盖章)
6 、需签署申请表(盖章)
7、保证金收款账户
收款账户:苏州鑫安拍卖有限公司
账 号: 32250198647800000671
开 户 行:中国建设银行昆山北门路分理处
网上支付:根据鑫安拍卖平台相关要求进行缴纳;
8、保证金截止时间: 2024年5 月 7 日 17时。
十、竞拍须知:
1. 竞买人之间、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,抬高或压低投标价格,否则将丧失参与拍卖资格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,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。
2. 竞买人参拍前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,一经成交,须与委托方签订《销售合同》。非经买卖双方书面同意或不存在《销售合同》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或不存在法定解除合同事由,竞买人中标后不得单方撤销《销售合同》。如因中标方单方撤销《销售合同》,中标方除了需承担因拍卖产生的费用外,还需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金额按拍卖成交款的30%计算。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中标方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及费用,中标方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。
3. 中标方须在拍卖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划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服务费,拍卖成交款以提货现场实际过磅重量/交接数量进行结算。
4. 拍卖成交后参拍保证金转为交付保证金,中标方不得悔标、返价,否则我司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上线拍卖;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我司将原路退回。另中标方须在物权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拍卖标的的交割,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委托方原因,可酌情推迟交割期限,否则因中标方延迟交割拍卖标的物的,委托方将每日扣取保证金的10%以弥补中标方逾期交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,保证金不足抵扣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的,中标方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,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拍卖标的物仓储费、保管费等额外费用由中标方承担,延期交割期间的标的物灭失、损毁等风险由中标方承担。
5. 中标方须按约定的进场交割拍卖标的,并承担提货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用、运输费用、过磅费等,具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。
6. 拍卖成交后,中标方自行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处置拍卖标的造成的法律责任,与委托方及拍卖方无关。
7. 委托方联系方式(监督、举报):举报方式1:电话:020-87355107;邮箱:jiandujubao-guangd@guangd.picc.com.cn举报方式2:电话:020-87355058;邮箱:guangd-lipei-fqz@guangd.picc.com
其他未尽事宜说明,请参阅参拍申请。
苏州鑫安拍卖有限公司有对本次竞价/拍卖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
联系人:汪先生 18962659000